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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士林區士林國民小學

研習資訊

「113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閩東語文教學培訓計畫」

{{ $t('FEZ001') }} 曾子瑄

{{ $t('FEZ002') }} 教務處|

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一)研習對象: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具合格教師證,含聘期3個月以上之長期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
(二)薦派名單:請各校於112年11月24日(星期五)前,將具備閩東語基礎對話能力教師之薦派名單核章後,將彩色
掃描PDF及可編輯檔案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ax7951@gov.taipei,正本留校備查。
(三)審核條件依序錄取20名、備取5名:
1、學校薦派教師:請有閩東語師資需求學校薦派教師(具備閩東語基礎對話能力,且有教授閩東語文課程意願優先)參與。
2、開放教師自由報名:視薦派錄取結果,倘有餘裕名額將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開放各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自行報名,不另發文通知。
(四)審核作業:
1、第一階段審核通知:本局將函送薦派名單至連江縣政府,經該府審核後,將審核結果函知本局及以電子郵件(薦派名單填復電子信箱)通知個別教師。
2、第二階段錄取通知:
(1)非任職於連江縣轄內學校之教師,取得審核通過電子郵件後,請於113年1月31日前(星期三),檢附113年6月28日至7月8日間於連江縣(南竿)之住宿訂購證明資料(收據或已繳納訂金證明),據以確認錄取資格。(2)因研習餐點及行程安排需事前採購,為確定報名人數,俾使研習資源妥善運用,未完成住宿訂購者,不予錄取;後續國教署將另案補助完整參與研習者,其研習期間住宿費及交通往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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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 1702-01-08|

{{ $t('FEZ004') }} 2023-11-08|

{{ $t('FEZ005') }} 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