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曾子瑄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育創新與實驗計畫獎勵補助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學校進行課程教學與行政服務之創新與實驗,擬定此獎勵辦法,獎勵類別分別五大類,分別為創新實驗、創新課程、創新教學、創新研究、創新行政。
三、申請學校於113年7月1日(星期一)前,將教育創新與實驗計畫申請表、授權同意書暨切結書、計畫書、經費概算表四份資料掃描為PDF檔,及可編輯之word檔寄送至edu_pe.47@gov.taipei實驗教育中心專案教師詹欣怡,紙本逕送國小教育科,始完成申請。
~鼓勵教師以學年或領域為單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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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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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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