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第2點第2項後段略以,前項第二款人員,不包括公立學校教師。
二、班別:一人限擇一個課程;本次為下半年第5次報名,如有報名本年度上半年課程人員,可重複報名(每人報名限半年1次),每人僅以報名其中1個班期課程為限,但原報名課程未開班者,不在此限。
三、本府與東吳大學建教合作課程報名費及學費均為免費,惟教材費仍須由參加學員自付。
四、為避免訓練資源浪費,經核定參加人員倘於開課前因公務繁忙等因素無法前往上課者,應於開課前3天通知本局承辦人,以轉知本府人事處,俾洽請東吳大學就候補名單中遴員遞補。如於開課後無正當理由缺席,致出席率未達50%或因故取消課程者,將由本府人事處函請該員所屬機關列管該員於1年內不得再報名參加本計畫所有課程外,應列為其當季平時考核、當年年終考績(核),及作為本府爾後審查各機關報名參訓情形之重要參考。
五、東吳大學舉辦之學術性研討會或講演(含免費講座),市府員工可利用本府人事處網站內「東吳大學推廣部」之網頁知悉相關訊息,自行與東吳大學報名確定後,持員工識別證前往簽到,以便登錄學習時數。另市府員工如欲報名參加經常班進階課程者,可憑員工識別證自行報名,即享有團報優惠。
六、意者請於113年10月16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洽本校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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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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